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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好“年关”清正廉洁过大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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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19年春节将至,为贯彻落实中办、国办和中央纪委“两节”通知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落实中央“八项”规定精神、驰而不息纠正“四风”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,切实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,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。

市纪委市监委驻开发区管委会纪检监察组和开发区工委办联合发出《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19年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》。

《通知》要求,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的教育提醒,严格落实中央“八项”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切实做到令行禁止。严禁违规发放节日津补贴、奖金和实物;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违规聚餐;严禁违规收送礼品、礼金、电子红包等财物;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;严禁公车私用或“私车公养”;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、旅游、娱乐购物等活动;严禁出入私人会所、隐蔽性“一桌餐”或者其他不向公众开放的场所;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具有北京地方特色的高档烟酒、珍稀药材、高档保健品、天价茶叶、名贵木材、高档工艺品、文玩珠宝玉石、名瓷名画、高档服饰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,搞违规公款购买、违规收送、违规占用、违规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等谋取私利行为;严禁借节日之机说情打招呼、跑官要官、拉票贿选;严禁组织参与其他违规违纪活动。

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工委办公室将在节日期间就中央“八项”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。对相关“四风”问题线索,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查快办,尤其是具有主观故意、情节严重的,从严从重处理。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,以“零容忍”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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